采购人 | 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预审 | 项目类型 | 防水防腐保温 |
城建智居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防水工程(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E2024-ZB-1661/001R)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7月2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城建智居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防水工程(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中民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613611.37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1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
中标候选人第3名: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620757.80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1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民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朝阳,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编号:陕1612020202104072;
中标候选人(誉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白龙,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编号:晋1142018201900487;
中标候选人(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科,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编号:陕161202220230517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民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誉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采购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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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经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和平门外安东街68号
联系人:杨航
电 话:152910037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关微、马超
电 话:029-88490543
电子邮件:1040457977@qq.com
城建智居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防水工程(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 2025-06-12 1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