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小寨地区综合改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诉讼法 |
西安小寨地区综合改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SZT2025-SN-QT-FW-044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7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合同包1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基础代理费用:80,000.00元、风险代理费率:5.5‰ 质量:符合,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基础代理费用:69,800.00元、风险代理费率:5‰ 质量:符合,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基础代理费用:90,000.00元、风险代理费率:5.8‰ 质量:符合,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郭彪;
中标候选人(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吕智平;
中标候选人(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刘娟;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3天,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
本次中标公告在“招采通平台”(http://zct.xacin.com.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上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小寨地区综合改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纪委监察机构。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小寨地区综合改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 146 号雁塔区建设局机关办公楼第二层
联 系 人:张凯丽
电 话:029-85221518
电子邮件:27752263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四路 1 号高科广场 A 座 1001 室
联 系 人: 王哲、胡婷、李娜、单博
电 话: 029-88364979-827
电子邮件: wangzhe@sxzjtc.com
西安小寨地区综合改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6-24 1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