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热电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南小巷北段棚户区改造庭院内(红线内)换热站工程施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4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南小巷北段棚户区改造庭院内(红线内)换热站工程施工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明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35999.76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华伟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50879.15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恒东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41852.78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明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广红 陕261101121309;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伟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仝静康 陕261141562410;
中标候选人(陕西恒东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佩 陕26116179974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明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伟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恒东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明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该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伟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该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恒东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该单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三)相关请求及主张;(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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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热电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热电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红光路2号
联系人:李培
电话:029-84202713-80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622室
联系人:郭雄龙
电话:13991085600
电子邮件:4711636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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